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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百邦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24,800 股,涉及激励对象 2 人,注
销股份占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2.50%,占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的 0.0958%;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456 股,涉及激励对象
2 人,注销股份占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82%,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9%。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140,256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77%,涉及激励对象 4 人。需同时注销上述两次股权激励中的被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30,273,360 股减少至 130,133,104 股。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和 9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 2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4,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上回购价格为 8.5083 元/股,且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
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456 股,回购价格为 0.437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
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
理 授 予 所 必 需 的 全 部 事 宜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5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 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4、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4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3 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共计 3 人,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授予价格为 13.9133
元/股;授予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共计 13 人,22.7625 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前
公司总股本 8,146.305 万股的 0.28%,行权价格为 28.2733 元/份。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实施了公司 2018 年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40 万股,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为 8.5083 元/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6.42 万份,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7.483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和 2019 年 10 月 17 日,注销完成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 25.08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11.52万股。

详见公 司分 别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 和 2019 年 10 月 21 日 在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和《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9、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注销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 股 票 期 权 8.70 万 份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注销完成 2018 年及 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29.888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5、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注销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 股 票 期 权 2.64 万 份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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