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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3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6日,公司通过OA系统向全员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结果,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最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25.29万股。

  6、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19年7月3日实施了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授予权益的数量、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5.29×(1+0.6)=40.4640万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

  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0.3)/(1+0.6)=0.4375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其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取得必要的相关批准与授权,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