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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1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29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8,170.3050万股的0.31%。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1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6日,公司通过OA系统向全员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结果,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9年6月12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授予价格:1元/股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29万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1,100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5.29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170.3050万股的0.31%。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
                                股)            例

CHENLIYA董事、财务负责    12.00          47.45%        0.15%

  (陈立娅)  人、董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            13.29          52.55%        0.16%

        (10人)

      合计(11人)            25.29          100%        0.31%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3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3亿元;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6亿元。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
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00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人调整为1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6.40万股调整为25.29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四、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1、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1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18.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666,70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17.97元/股(四舍五入),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的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方式,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来确定的。

  本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2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2%,高级管理人员所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因固定薪酬较低,无法与其岗位职责及对公司的贡献相匹配,需配合限制性股票以达到激励效果),其余11名激励对象人均授予股份数量约为1.31万股,数量较小。公司拟以每股1元的价格授予公司激励对象,系根据各激励对象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能够匹配各激励对象整体收入水平并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