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华悦邦 公告编号:2018-06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18年5月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18年5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18年5月4日;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8.2733元/份;
因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授予价格已做调整,由43.09元/份调整为28.2733元/份。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3人,首次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7625万份;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股票期权4.35万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3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2.7625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146.305万股的0.28%。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因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授予数量已做调整,由15.175万份调整为22.7625万份。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13 22.7625 100.00% 0.28%
人)
合计(13人) 22.7625 100.00% 0.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六)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一个行权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二个行权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10.2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三个行权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15.76%;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股票期权4.35万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3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2.7625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146.305万股的0.28%。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且与公司网站公示人员一致。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百邦JLC1
(二)期权代码:036293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7月2日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