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29,125,008.04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51,786,549.46元后,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338,458.5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420,584,110.78 元,2019 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 697,922,569.36元。
根据证监会相关指导精神和公司制定的《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公司充分考虑未来资金安排和正常经营需求,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553,300,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5,990,24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21,320,32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74,621,120 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即期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是公司在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发展计划以及盈利水平,综合考虑未来资金的使用计划和需求,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