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73,561,588.99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289,939.40
元后,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271,649.5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
润86,695,426.24元,2017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244,967,0075.8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7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70,936,000.00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即期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拟定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中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阶段需要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