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菱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167,733.39 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17,186,700 股,发行价格为 19.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32,251.6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29,167,733.39 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9B0022 号)。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167,733.39 元,少
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 25,100.00 25,100.00 25,1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5,300.00 5,300.00 4,616.77
3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 3,200.00 3,200.00
合计 33,600.00 33,600.00 32,916.77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