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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33 深市 西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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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6

西菱动力: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6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菱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17,186,700 股,发行价格为 19.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32,251.6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29,167,733.39 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9B002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                  25,100.00                25,1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5,300.00                  4,616.77

    3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                  3,200.00

              合计                            33,600.00                32,916.77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一切事务。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财务部是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实施责任部门,负责拟定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投向、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合理配置资金、选择合适的产品、择机进行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 部分
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现金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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