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52 人;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86.4896 万股;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办理 86.489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数量 获授股票占授 获授股票占草案
姓名 职务 (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公布时总股本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涂鹏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0 9.38% 0.19%
魏永春 董事、副总经理 30 9.38% 0.19%
杨浩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0 9.38% 0.19%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30 71.88% 1.44%
(共 178 人)
合计 320 100.00% 2.00%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 2:上述激励对象中,魏永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
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期 2020 年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19 年营业收入
第二期 2021 年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三期 2022 年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
完成度(A)
当 A<90%时 M=0
当 90%≤A<100%时 M=80%
当 A≥100%时 M=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若公司发生并购重组行为,则当年度及之后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考核以扣除并购重组产 生的新增营业收入为核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 期内,公司当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1.0 0.8 0.6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度(A)达到 90%(含)以上的前提下,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归属的股数×公司层面可归 属比例(M)×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若激励对象当期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未达 1.0 且公司当期业绩指标考核完成度
未达 100%(即目标归属数)的,则剩余不满足归属条件的股份数应当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
到其他任何反馈。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96)。
3、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98)。
4、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