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
定,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研院”)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签发的(证券发行字
[2021]3297 号文)《关于同意设研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约 37,6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76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0 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交
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8,868,8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67,131,2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债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可转债资金存储专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2021)2110033 号《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发行股份可转债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募集资金总额 376,000,0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8,868,8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67,131,200.00
加:资金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824,526.32
减:补充流动资金 112,430,000.00
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90,037,443.23 48,219,816.00
产研转化基地运营中心项目 63,291,164.29 38,339,178.00
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69,300.59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5,127,818.2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郑州龙子湖智慧岛支行、中
原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专用账户。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与中
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等专户内资金仅用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得用途,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郑州龙子湖智慧岛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以上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鼎智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其中公司1.5 亿元,中鼎智建 2,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
均 发 表 了 明 确 同 意 的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3 月 3 日,鉴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产
研转化基地运行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约 6.9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因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均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可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告
编号:2023-009)
2023 年 3 月 21 日,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从审慎投资、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角度出发,公司对“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项
目”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
行调整,调整后上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放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银行账户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使用用途
中国银行郑 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及服
河南省交通规 州龙子湖智 248178379502 191,400,000.00 105,127,818.21 务能力提升项目注 1
划设计研究院 慧岛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郑 410101010150139 184,600,00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产研转
州分行 601 化基地运营中心注 2
河南中鼎智建 中原银行郑 410101010190139 0.00 产研转化基地运营中心
科技有限公司 州分行 701 注 3
合 计 105,127,818.21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中国银行郑州龙子湖智慧岛支行账号为
248178379502 的账户余额 105,127,818.21 元,其中 105,127,818.21 元为活期存款。
注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中原银行郑州分行账号为 410101010150139601
的账户已注销。
注 3: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科技”)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鼎科技中原银行郑州分行账号为 410101010190139701 的账户已
注销。
三、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情况对照
表”(附表 1)。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表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设研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36,713.12 本年度投入可转债资金总额 1,844.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可转债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可转债资金总额 26,575.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可转债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