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 年 3 月 21 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55,909,5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0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08,870,9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566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7,038,5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50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1,1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8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常兴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汤意先生、王世杰先生、张复生先生、郑秀峰先生、赵虎林先生,公司监事娄晓龙先生、边骏琪先生、莫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国锋先生,公司
副总经理岳建光先生、王文正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林明先生参加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9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9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9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9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9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0,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0%;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943%;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05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0,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0%;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943%;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05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9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武芳芳律师、陈汉滨律师在现场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