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 月 7 日 深证
上〔2022〕1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采用网上
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42
元,募集资金总额 745,560,000.00元,于 2017年 12 月6 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697,098,600.00
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48,461,4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 8,378,662.2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719,937.7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1030005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 年度至 2022 年半年度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募集资金净额 688,719,937.74
加:资金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0,109,942.96
减: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68,949,700.00
提升生产能力 159,076,059.47 77,734,632.67
提升管理能力 45,193,152.64 3,720,299.46
提升研发能力
36,218,157.03 870,000.00
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
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子项目“桥梁安 128,509,437.19
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
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18,506,030.22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377,344.15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交通路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交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 该持续督导职责改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2021 年 5 月,公司和中鼎科技分别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以上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对不超过 2.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2018 年 2 月起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理财,具体理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专户中。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中“提升生产能力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为提升生产能力项目部分试验检测设备投入实施主体,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 2,500 万元。检测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在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
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对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并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对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理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专户中。具体理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专户中。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子公司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 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提升生产能力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相关专户注销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鉴于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007、009)。
2022 年 2 月 23 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管理能力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73.73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因受河南 7·20 特大暴雨灾害及郑州和周边疫情反复影响,项目进展不达预期 ,同意公司将
该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2-015)
2022 年 7 月 29 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已实施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38.13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结项事宜可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告编号:2022-070)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