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0-079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7.05
元/股授予 105 名激励对象共计 266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前期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6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6%。
3、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
例
王文正 副总经理 4 1.50% 0.02%
优秀骨干员工(104 人) 262 98.50% 1.14%
合计 266 100% 1.16%
4、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5、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7、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05 元/股。
8、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持续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基数,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15%;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基数,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基数,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4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以不同类型的人员设置不同的考核目标:
经营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达标的,则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否则按完成比例解除限售;部门有营收目标的行政正职,营收目标完成情况达标的,则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否则按完成比例解除限售;部门有营收目标的行政副职,个人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则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中的 50%可以解除限售,否则该 50%不能解除限售。对于另外 50%,营收目标完成情况达标的,该 50%可全部解除限售,否则该 50%按完成比例解除限售;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的,则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否则不能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
2、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止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
部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在此期间,监事会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并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 年8 月 2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通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相关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二、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8 月 26 日。
2、授予价格:7.05 元/股。
3、授予数量:266 万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
5、授予人数:105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
例
王文正 副总经理 4 1.50% 0.02%
优秀骨干员工(104 人) 262 98.50% 1.14%
合计 266 100% 1.16%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8、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9、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持续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基数,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15%;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基数,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