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4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0 年 4 月 21 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2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
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2,230,5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06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91,531,2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7034%。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99,2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027,6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5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32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92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99,2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4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常兴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常兴文、汤意、李智、王世杰、刘东旭、吴跃平、韩新宽,公司监事娄晓龙、边骏琪、莫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国锋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
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8%;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1%。
2.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8%;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1%。
3.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8%;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1%。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8%;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1%。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8%;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1%。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6,9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4,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8%;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1%。
8.关于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2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8%;反对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王竞楠律师、武芳芳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
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