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调整后)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授予日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48.5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2、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133 名激励对象
授予 648.5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