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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31 深市 科创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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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4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4,56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25,872,867 股的 0.62%,回购价格为 10.421 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8,175,899.76 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5,872,867 股
减至 125,088,307 股。

    3、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辞职不再具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760,200 股以及 6 名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 24,360 股(合计 784,560 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公司于 2021 年 6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完成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上述 784,56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0.421 元/股。详细内容请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1、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
公示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9.8 万股,授予价格为 14.31 元/
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7,217,391 股增加至 89,215,391 股。

    7、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1,998,000 股调整为 2,797,200 股,授予价格由 14.31 元/股调整为
10.1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000 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该
议案于 2019 年 9 月 2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完成办理。

    9、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0、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2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1,053,640 股,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

    11、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以及在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权益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63,800 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该
议案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办理。

    12、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不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760,200 股以及 6 名因辞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 24,360 股(合计 784,560 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说明及其完成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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