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的函告,获悉周东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4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370,000股首发限售股质押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将上述质押股份中
的 43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30,000 股首发限售股质押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限
售股份 7,375,620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上述质押股份的性质转变为无限售流通股。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将上述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手续,具体情况为: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起始日 质押日
一致行动人
2020 年 7 2021 年 4 深圳市高新
周东 是 3,370,000 40.48% 2.68% 月 7 日 月 29 日 投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2020 年 7 2021 年 4 深圳市高新
周东 是 430,000 5.16% 0.34% 月 30 日 月 29 日 投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合计 / 3,800,000 45.64% 3.02%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
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
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周东 8,325,620 6.61% 4,520,000 54.29% 3.59% 3,390,000 75% 2,854,215 75%
深圳科创鑫华
25,200,000 20.02% 8,400,000 33.33% 6.67% 0 0% 0 0%
科技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众能
股权投资合伙
7,304,347 5.80% 0 0% 0% 0 0% 0 0%
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40,829,967 32.44% 12,920,000 31.64% 10.26% 3,390,000 26.24% 2,854,215 10.23%
注: (1)上述表格的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为 125,872,867 股;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周东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可能出现的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周东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