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13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映雪夜锦”)计划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42,695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 股比例的 1.1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映雪夜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
数量过半告知函》,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期间,映雪夜锦通过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23,300 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股比例的 0.98%,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映雪夜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且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映雪夜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上海映雪夜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5 日- 35.36 1,442,695 1.16%3
锦投资合伙 2020 年 12 月 14 日
企业(有限合 合 计 1,442,695 1.16%3
伙)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特定股东映雪夜锦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24.31 元/股到 36.63 元/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
(%) (%)
上海映雪 合计 1,442,695 1.16% 0 0.00%
夜锦投资 持有股份
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 1,442,695 1.16% 0 0.00%
(有限合 售条件股份
伙) 有限售 0 0.00% 0 0.00%
条件股份
注: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实施完成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124,866,547 股变更至 126,036,667 股。上述减持比例依据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1) 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 股;
(2) 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 126,036,667 股;
(3) 此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后累计相加得出;
(4) 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映雪夜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2、特定股东映雪夜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系特定股东映雪夜锦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3、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映雪夜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股东。
三、备查文件
1、特定股东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