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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31 深市 科创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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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5

科创新源: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12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2 名获授股票期权及 5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以及在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8 名获授股票期权及 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权益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151,480 份进行注销,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63,800 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 10.31 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 1,688,778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6,036,667 股减至 125,872,867
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1、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 年 12 月 1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
公示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披露了《关于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向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229.7 万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28.62 元/份;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9.8 万股,授予价格为
14.31 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7,217,391 股增加至 89,215,391股。

  7、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7,200 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000 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 4 名激励对象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
法律意见书。该议案于 2019 年 9 月 2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完成办理。

  9、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2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1,053,640 股,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2 名,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170,120
份,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11、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2 名获授股票期权及 5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对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92,400 份进行注销,对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3,68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三档,相对应的行权比例/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80分及以上    60分以上80分以下    60分及以下

          行权比例/                100%            70%              0

        解除限售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未能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4 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 60 分以上 80 分以下,当期满足 70%比例的行权条件,另 30%比例的
股票期权 14,280 份由公司注销;4 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本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 60 分以下,当期 44,8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计划中 3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60 分以上80 分以下,当期满足 70%比例的解除限售条件,另 30%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10,92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3 名激励对象因本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60 分以下,当期 39,2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11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1,480 份,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3,800 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实施 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和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授予价格、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已经进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2020-068)。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2)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 60 分以上 80 分以下的行权/解除限售当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 70%,如果为 60 分及以下,则当年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其中,本次回购股份对应资金的计息时间区间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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