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钟志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利”)、钟志辉不是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持公司股份7,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12%)的股东钟志辉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5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6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预披露公告时公司股本87,217,391股比例的2.0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时公司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时公司股本的1%。
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志辉计划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6月11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00,0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预披露公告时公司股本87,217,391股比例的4.1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时公司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时公司股本的1%。
2019年3月11日,公司分别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钟志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股东苏州天利、钟志辉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钟志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苏州天利、钟志辉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股东苏州天利和钟志辉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苏州天利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钟志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11日 25.21 716,000 0.803%
苏州天利投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12日 25.13 156,100 0.175%
资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9年06月04日 25.00 850,000 0.953%
合 计 - 25.10 1,722,100 1.930%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24日— 28.37 691,700 0.775%
钟志辉 2019年06月11日
合 计 - 28.37 691,700 0.775%
截止2019年6月11日,此次减持计划内钟志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4.1元/股到32.56元/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 18,000,000 20.18% 16,277,900 18.25%
持有股份
苏州天利 其中:无
投资有限 限售条件 18,000,000 20.18% 16,277,900 18.25%
公司 股份
有限售 0 0.00% 0 0.00%
条件股份
合计 7,931,700 8.89% 7,240,000 8.12%
持有股份
其中:无
钟志辉 限售条件 7,931,700 8.89% 7,240,000 8.12%
股份
有限售 0 0.00% 0 0.00%
条件股份
注:(1)此处计算依据股本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后总股本89,215,391股。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5%以上股东钟志辉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钟志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于2018年1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6万股,占科创新源预披露公告时股本87,217,391股的0.82%。苏州天利上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该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苏州天利已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存在违规减持部分股票行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上述减持外,苏州天利未发生其他违规减持行为。
3、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和钟志辉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和钟志辉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苏州天利和钟志辉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后,苏州天利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89,215,391股的18.25%,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钟志辉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89,215,391股的8.12%,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2019年6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钟志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注】 (%)
钟志辉 7,240,000 8.1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的股份
注:股东钟志辉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4,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二)钟志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钟志辉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的总股票数量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5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股东钟志辉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数量: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最高为100%。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其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2)减持价格:以市场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减持所持股份,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