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新源”)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696,665.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569,666.53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92,105,889.68元,母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320,938,234.22元。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89,215,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921,539.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89,215,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5,686,156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该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如计算后出现尾数的,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数。
2、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目前公司经营盈利情况良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未来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目的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4、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近几年,公司制定了“成为高分子材料应用开发的世界级企业”这一长期战略目标,为了落实该目标,公司管理团队制定了“围绕高分子材料应用开发进行业务领域拓展”的中长期经营计划,基于上述计划,公司目前已将业务拓展至5G通信系统塑料金属化射频器件领域、汽车密封件业务、海洋防腐工程等领域,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产品及研发端的投入,未来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