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周东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7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陈莉、孔涛、钟宇、张淑香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843,298.8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084,329.89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28,746,008.77 元,减去分配 2016年度现金股利20,000,0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2,504,977.77元,母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320,829,302.97元。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217,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526,086.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18]第48080018号审计报告,董事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来制定。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此次拟变更公司董事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为了更好地将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各个模块如供应链管理、生产监控、财务会计及销售管理串联起来,亦为了提供各个维度的经营数据供管理层决策参考,经过考察,公司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着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