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5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428,期权简称:科创 JLC1。
2、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5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872,1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6%,行权价格为 9.23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6 日止,根
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至2023年 7 月 6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采
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代码及简称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6428,期权简称:科创 JLC1。
二、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首次授予数量为 239 万份;首次授予人数为 112 人;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14.03 元/份。
2、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总股本 158,008,1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在首次授予日前将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期权数量在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中进行分配,首次授予数量保持不变;另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
由 14.03 元/份调整为 13.97 元/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112 人调整为 109 人。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如下: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首次授予数量为 239 万份;首次授予人数为 109 人;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13.97 元/份。
3、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8 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共计注销 18 万份,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39 万份调整为 221 万份,激励对象由 109 人调整为 100 人,
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13.97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总股本 159,533,1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13.97 元/份调整为 13.91
元/份。
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 万份,以及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合格”的 24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4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共计注销 6.4 万份。
本次已离职的原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万份注销完成
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1 万份调整为 217 万份,激励对象由 100
人调整为 98 人,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13.91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以及《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5、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总股本 159,849,1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毕。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17 万份调整为
325.5 万份,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13.91 元/份调整为 9.23 元/份。
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38 万份(含其中 1 名离职人员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0.18 万份),以及因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良好)”、
“C(合格)”的 24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74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共计注销 15.12 万份。
本次已离职的原 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 1.8 万
份,其第二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2 万份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5 万份调整为 316.5 万份,激励
对象由 98 人调整为 95 人,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9.23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以及《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5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165,000 份,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即 949,500份)。由于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在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为“B(良好)”、16 名激励对象在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为“C(合格)”,其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7,400 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故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2,100 份,行权价格为 9.23 元/份。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 剩余尚未行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的股票期权 权的数量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万份) 数量(万份) (万份) 量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16.50 87.21 161.37 27.55%
(业务)骨干(95 人)
合计(95 人) 316.50 87.21 161.37 27.55%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行权期限及可行权日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三个行权期,本次为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6 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
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行权所得
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六、行权方式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功能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 872,100 股。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