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0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10 元/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28)。
4、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7.7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90 元/股。
10、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
对象因 2021 考核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个人层面年度绩效考核系数计算后,上述 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 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 7.10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人民币 5.68 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41,771,846 26.13% -8,000 41,763,846 26.13%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200,000 0.75% -8,000 1,192,000 0.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118,068,152 73.87% 118,068,152 73.87%
三、股份总数 159,839,998 100.00% -8,000 159,831,998 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数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数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10 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0元/股。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解除限售/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