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3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信息”)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科创信息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对激励时间模式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1)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①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20%
第一个行权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30%
第二个行权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50%
第三个行权期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0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
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 50%
第一个行权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 50%
第二个行权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2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0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年授出,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 2020-2022年三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 2020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部分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部分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需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年度考核得分(X) X≥90 90>X≥80 80>X≥60 X<60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年度考核系数 1.0 0.8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
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当期未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D-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销/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范围及授予数量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