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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6月23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6-07-01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CreatorInformationTechnologiesCO.,LTD.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科创软件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
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使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324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294.5999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
承诺
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本人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
公司23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罗昔军、金卓钧、谢石伟、罗建国、
魏伟、魏永森、何超、陈安定、谭立球、蔡薇、龚春泉、禹勇平、龙仲、
祝明先、李典斌、肖国荣、马中峰、陈尚慧、唐宇光、苏黎虹、李中立、
刘顺、张鹏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
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36名自然人股东吕雅莉、谷士文、梁习锋、姚振强、夏明伟、陈
松乔、杨建宇、柳子尤、刘慧、潘伟林、王美云、刘新整、黄家林、王斌、
宋文功、王玺功、罗丽珺、肖立英、林云、周永强、杨尚真、罗岚、戴志
扬、李红波、曾瑶、向雁鸣、陈忠威、柳璞虞、彭富民、伍华力、聂智威、
石劲柏、刘昕、文达、史毅、朱建平及3位法人股东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金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
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
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费耀平、李杰、李建华、
刘星沙、刘应龙、罗昔军、金卓钧、谢石伟、戴志扬承诺:除前述锁定期
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
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6月22日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以及
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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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中“第
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费耀平、李杰、
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承诺: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
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
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
同时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
承诺: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
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二)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罗昔军、金卓钧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
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
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戴志扬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
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
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谢石伟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直接或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间接持有的股份。
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谢石伟、戴志扬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
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
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四)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罗建国、魏伟、魏永森、何超、陈安定、谭立
球、蔡薇、龚春泉、禹勇平、龙仲、祝明先、李典斌、肖国荣、马中峰、陈尚慧、
唐宇光、苏黎虹、李中立、刘顺、张鹏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
由科创信息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吕雅莉、谷士文、梁习锋、姚振强、夏明伟、陈松乔、
杨建宇、柳子尤、刘慧、潘伟林、王美云、刘新整、黄家林、王斌、宋文功、王玺
功、罗丽珺、肖立英、林云、周永强、杨尚真、罗岚、李红波、曾瑶、向雁鸣、陈
忠威、柳璞虞、彭富民、伍华力、聂智威、石劲柏、刘昕、文达、史毅、朱建平承
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