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3-
115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于
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8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80 号文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16,814 股,每股发行价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7.1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9,758,223.37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241,773.75 元,以上募集资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验资报告。
(二)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 年 5 月 6
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8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3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989,526 股,每股发行价 16.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8,985,922.1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5,367,855.04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618,067.08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5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 58,259.00 47,384.00 18.40
工厂项目
2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 200,000.00 - 30,597.06
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3 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 5,012.00 4,962.00 1,871.27
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4 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28,848.00 20,522.50 12,736.93
5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 5,000.00 5,000.00 3,103.13
建设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33,350.00 33,350.00 20,697.39
合计 330,469.00 111,218.50 69,024.18
注:(1)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将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
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9,388.86万元和“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208.2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
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变更
后的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转入的结息后实际金额为30,740.65万元,
与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以及“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
工厂技改项目”的合计剩余募集资金总额30,597.06万元存在143.56万元的差异系资金转出日银行结
息与理财收益的影响。(3)截止2023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5,700.28万
元(不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 15,594.00 9,000.00 9,000.00
产品工厂项目
2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 200,000.00 12,000.00 12,000.00
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898.59 8,898.59 8,361.81
合计 224,492.59 29,898.59 29,361.81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之间的差异系未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536.78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额应由原计划的 8,898.59 万元调整为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后的 8,361.81 万元。(2)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7,033.33 万元
(不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保本理财产品预期
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
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
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