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8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80 号文同意,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6,814股,每股发行价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7.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758,223.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41,773.75
元,以上募集资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验资报告。
2、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584,485.87
项目 金额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86,732,225.83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340,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428,000,000.00
加:2023 年半年度收益总额 8,145,282.01
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480,786.42
赎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收益 7,664,495.59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997,542.05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 年 5 月 6 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8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3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989,526 股,每股发行价 16.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8,985,922.1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5,367,855.04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618,067.08 元,以上募集资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F11353 号验资报告。
2、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0,818,656.06
减:转出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650,873.91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4,876,831.83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5,217,450.13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70,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70,000,000.00
加:2023 年半年度收益总额 705,653.87
项目 金额
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579,452.63
赎回理财产品收益 126,201.24
加:存放境外募集资金汇兑损益影响 856,065.47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635,219.5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的规定,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由全资子公司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驱动”)实
施,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乐歌智能驱动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
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乐
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家居”)实施,2021 年 10 月 8 日,
公司、乐歌智能家居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乐歌”),公司已注销了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原签订的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失效。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广西乐歌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仓信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证券账号 账户状态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3901100029200131076 正常 7,385,605.7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20020210120100182323 正常 99.5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3320020110120100193806 已注销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3150199503900000675 正常 44,512,776.9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20020210120100190039 正常 1,098,612.2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20020210121800068651 正常 447.6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3320020110121800059883 已注销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3150299503900000024*6 正常 5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3150299503900000024*7 正常 5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