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自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时限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
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