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项乐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姜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徐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项乐宏(主任委员)、贺雪飞、王溪红
2、审计委员会
王溪红(主任委员)、刘满达、项乐宏
3、提名委员会
姜艺(主任委员)、王溪红、贺雪飞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姜艺(主任委员)、刘满达、贺雪飞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项乐宏先生
副总经理:泮云萍女士、朱伟先生、李响先生、孙海光先生、顾朝丰先生、茅剑辉先生
财务总监:朱伟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伟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白咪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朱伟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董事会秘书朱伟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白咪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伟、白咪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楼会议室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电子邮箱:law@loctek.com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附件:
简 历
项乐宏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师范学院
(现宁波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双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长江商学院双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 DBA 求学经历;宁波市十六届政协委员;高级经济师职称;荣获“宁波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章。1995 年至1998 年,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宁波公司,任国际合作部副经理;1998 年至今,任丽晶电子执行董事;2002 年至 2010 年,任丽晶时代董事长、总经理;
2002 年 1 月至今,任丽晶国际董事;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乐歌进出口
执行董事;201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项乐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637,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通过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国际”)控制公司38,308,4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6%;项乐宏先生与姜艺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集团”)控制公司50,914,9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7%;姜艺女士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才投资”)控制公司 18,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姜艺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070,4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5%;项乐宏先生与姜艺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夫妇通过丽晶国际、
丽 晶电 子集 团、 聚才 投资 及项 乐宏 、姜 艺个 人直 接持 股合 计控 制公 司
120,650,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7%。除此之外,项乐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艺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双硕士学位。1995 年至 1999 年,就职于中国电子进
出口宁波公司;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丽晶电子副总经理;2002 年至 2010 年,
任丽晶时代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任聚才投资执行董事;2014 年 03 月
11 日至今,任宁波弘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芯健半导体董
事;2010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丽晶电子总经理、美国乐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艺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070,4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5%;姜艺女士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18,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项乐宏先生与姜艺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丽晶电子集团控制公司50,914,9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7%;项乐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637,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通过丽晶国际控制公司 38,308,4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6%;项乐宏先生与姜艺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夫妇通过丽晶国际、丽晶电子集团、聚才投资及项乐宏、姜艺个人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 120,650,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7%。除此之外,姜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波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大学通信与
信息系统硕士。2013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信息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波先生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溪红女士:1975 年 11 月生,汉族,籍贯宁波,无党派人士,会计学硕
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曾获得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宁波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等荣誉。
2011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1 月,就职于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宁波海跃税务师
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2016 年至今,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三星医疗、合力模具、恒帅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溪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溪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满达先生:1966 年 7 月生,湖南涟源市人,法学硕士,教授,中国社科
院联合博士生导师。1994 年至今,在宁波大学法学院教学,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宁波分中心委员、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网商协会法律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发表论文 40 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 2 项、获浙江省社科优秀。
截至本公告日,刘满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满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贺雪飞女士:1962 年出生,1982 年毕业于杭州大学中文系,本科学历,
1988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学历。现为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1993 年至 2009 年历任宁波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系主任、副院长(主持工作),期间 2007 年入选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现任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副主任,本科教育督导组组长,兼任浙江省高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主要从事传播学、广告学、公共关系、文化产业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工作。近年来主持或参与过多个省部级和市厅级科研项目,先后在《当代电影》《现代传播》《浙江社会科学》《当代传播》《中国广播电
视学刊》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全球化语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