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6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情况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6,810,0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52,086,03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8,896,080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自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400股,公司总股本由86,821,450股变更为86,810,050股。公司权益分配方案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6,810,050股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需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810,0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6,810,050股,合计转增52,086,03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8,896,08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9月21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9月21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2020年9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9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
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
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997,302 72.57% 37,798,381 100,795,683 72.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812,748 27.43% 14,287,649 38,100,396 27.43%
股份总数 86,810,050 100.00% 52,086,030 138,896,08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8,896,080股摊薄计算,2020年半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49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丽晶电子、丽晶
国际、聚才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期满后两
年内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本公司所持股份数的40%,并且减持价格
(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伟、李妙、傅凌志、郑祥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
诺: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
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
咨询联系人:朱伟、白咪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