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0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内,2020 年半年度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153,755.93 元;母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实现净
利润 32,791,378.92 元,母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2,100,993.89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344,290,616.21 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以下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86,821,450 股扣除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 86,810,05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 52,086,03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38,896,080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良好的盈利能力和稳健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的认真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准则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