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乐歌 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6429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20 年 7 月 10 日
股票期权的授权数量:190.00 万份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89 人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8.75 元/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完成了《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3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公示。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乐歌 JLC1,期权代码:036429;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3、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4、本次授予期权的授权日:2020 年 7 月 10 日;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89 名激励对象 1,900,000 份股票期权,具体授予登记
激励对象及分配比例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李响 董事、副总经理 6 3.16% 0.07%
泮云萍 董事、副总经理 3 1.58% 0.03%
顾朝丰 副总经理 3 1.58% 0.03%
孙海光 副总经理 6 3.16% 0.0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172 90.52% 1.97%
人员(85人)
合计 190 100% 2.17%
6、本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28.75 元/份;
7、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8、本次授予期权的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具体
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
第一个行权期
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19 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第二个行权期
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 2019 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
第三个行权期
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85 85>S≥60 S<60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5% 6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期内可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申请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行权期内可行权的 85%股票期权申请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为“C”(合格)时则可对该行权期内可行权的 60%股票期权申请行权,而上一年度考核为“D”(不合格)则不能行权,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完成 2020 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本次授予登
记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与公司 2020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的信息一致,未有调整。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