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年2月
28 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姜艺女士的通知,其以自有资金通过个人
证券账户于2018年2月28日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姜艺女士(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项乐宏先生的配偶)于2018年2月28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50,000股,增持均价为25.876元/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二、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姜艺女士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189.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合计为60.35%;本次增持后姜艺女士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为520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2%。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姜艺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