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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7 深市 润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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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关于与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关于与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规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尚待合作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1、近日,为构建更加稳定的供应商合作体系、提升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 保障程度,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蒙 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化学”)就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以下 简称“DMC”)、三甲基一氯硅烷、一甲基二氯氢硅烷的供销事宜签署了《战略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本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双方 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MA0Q32L141

    3、法定代表人:孙国顺

    4、注册资本:67,1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6、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生成永村

    7、经营范围:乙烯基硅油、液体硅橡胶、混炼胶、硅酮密封胶、107 胶、
110 胶、混合甲基环硅氧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等有机硅聚合物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

    8、关联关系:恒星化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恒星化学发生类似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稳定供销体系,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双方公司效益。

    (三)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乙方供方,为乙方供应有机硅 DMC 产品,甲方装置开车正常后
每年为乙方供应 DMC6000-10000 吨,乙方作为甲方需方,在甲方装置开车正常后乙方每年采购甲方 DMC6000-10000 吨,三甲基一氯硅烷 1500-3000 吨,一甲基二氯氢硅烷 700-1500 吨,开始供应和采购时间以甲方实际开车出产品为准。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在每次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3、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全部为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标准以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具体约定为准。

    4、其他未尽合作事项,双方可协商确定,另立补充协议。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 90 天至 30 天内,任一方均未提出终止合作的,视为双方以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具体协议约定为准续约,续约期为贰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构建更加稳定的供应商合作体系,提升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保障程度,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构建协议双方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不 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手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规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尚待合作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在珠海签订了《珠
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司合作框架协议》,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上述协议事项在推进过程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均不
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规定期限内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7,612,800 股,具体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1日、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及《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外,公司尚未收
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未来发生相关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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