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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7 深市 润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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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 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19-023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5,17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880,000股的75.0108%。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5,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13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975%。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叶剑平、俞彩娟、麻金翠、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1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4%;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5,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70%;反对1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原律师、包毅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