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0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琛、钟若农、曾继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曾继疆先生计划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2021 年 7 月 9 日,曾继疆先生完成
本次减持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2,000,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曾继疆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2021 年 10 月 29 日,曾继疆先生完成本次减持计划,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 2,000,000 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678 号),公司本次最终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739,845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400,100,000 股增加至 411,839,845 股。
公司持股 5%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琛女士、钟若农女士和曾继疆
先生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完成后,三人合计持股
数量保持不变,因上述减持行为及增发股票被动稀释的股份比例累计超过 1%,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曾琛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钟若农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曾继疆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简称 宏达电子 股票代码 300726
有□√ 无□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曾琛、钟若农、曾继疆三
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是□√ 否□
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比例减少(%)
曾琛 A 股 0 被动稀释减少 1%
钟若农 A 股 0 被动稀释减少 0.87%
曾继疆 A 股 4,000,000 减持及被动稀释减少 1.15%
合 计 4,000,000 减持及被动稀释减少 3.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0,800,000 35.19% 140,800,000 34.19%
曾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200,000 8.80% 35,200,000 8.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600,000 26.39% 105,600,000 25.64%
合计持有股份 122,401,896 30.59% 122,401,896 29.72%
钟若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00,474 7.65% 30,600,474 7.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801,422 22.94% 91,801,422 22.29%
合计持有股份 24,798,104 6.2% 20,798,104 5.05%
曾继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99,526 1.55% 2,199,526 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98,578 4.65% 18,598,578 4.5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