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3月27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公司6号楼31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高成先生、欧阳祖友先生、徐友龙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总经理曾继疆先生提交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内容,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
经营情况良好。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长钟若农女士提交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公司独立董事欧阳祖友先生、高成先生、徐友龙先生也分别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991,632.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7,181,662.4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23,886,935.48元。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00,025,000.00元,结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业务规划情况,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合同签订金额截至披露日已上年发生
内容 则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方购买展芯半采购半成参照市场公允价 600.00 77.45 698.43
商品 导体 品 格双方协商确定
向关联方收取融兴银租金、利息参照市场公允价 800.00 356.79 1,178.52
租金、存款利息 行 收入 格双方协商确定
向关联方支付融兴银利息支出、参照市场公允价 20.00 0.01 8.79
利息、手续费行 手续费 格双方协商确定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一年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