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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3/30)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0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期股票(证券简称:宏达电子;证券代码:300726)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价波动情况

    公司今日收盘价格为38.15元,自3月28日起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16%,自3月26日起至今日收盘的连续5个交易日股票

价格涨幅累计达到51.39%(即3月30日收盘价与涨停前3月23日收盘价涨幅),

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涨幅为9.94%,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明显高于创业板综指

的涨幅。同时,截至今日收盘,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74.49,公司所属的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平均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2.14(市盈率数据来源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8年3月30日数据),公司市盈率水平明显高于行业平

均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钽电容器、陶瓷电容器等军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公司客户覆盖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电子等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舰艇、导弹、雷达、兵器、电子对抗等航天工程、军事工程和武器装备上。公司已通过AS9100C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的电子元器件间接为国产民用大飞机提供配套。公司的参股公司株洲展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主营半导体芯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不限于高送转、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控制权变更、重大投资等事项),也不存在任何信息保密工作失误或内幕信息泄露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近期未接待投资者或机构的调研,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7、公司认为股价涨幅较大的原因可能是:公司为国产民用大飞机间接配套近日受到较多投资者的关注,导致公司股价涨幅较大。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虽然目前公司生产的电子元器件间接为国产民用大飞机提供配套,但面向民用大飞机的产品销量较小,市场推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株洲展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目前芯片销量较小,该产品的市场推广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亦不明确。

    3、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

2018-016),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7 年年度报告》进行披露。本次业绩快报与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004)预计的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截至目前,

未公开的财务信息没有对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