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民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民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杨民民先生计划采用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91,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其中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 1,996,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22 年 2 月 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 日)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 2,994,96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民民 41,307,019 20.6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名称、股份来源与股份性质、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减持原因等
股东 股份来源与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
名称 股份性质 (股) 本比例 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发行的股份
及上市后权益分 偿还股份质押
杨民民 4,991,605 2.50%
派资本公积转增 融资借款
股本方式取得的
股份
(二)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进行;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2 年 2 月 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 日)进行。
(三)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鉴于杨民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诺维科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详见《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在减持期间内,杨民民先生及诺维科思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合并计算减持比例。
(四)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杨民民先生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民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杨民民先生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民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