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9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股东江苏省恒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鑫万利”)计划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股份不超过4,343,685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3%)。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8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5,181,501股。故鑫万利拟减持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鑫万利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355,4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鑫万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21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鑫万利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9,306,025 6.43% 9,306,025 6.41%
鑫万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06,025 6.43% 9,306,025 6.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鑫万利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8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为145,181,501股。因此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授予前股份数,以总股本144,789,501股为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后的股份数,以总股本145,181,501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鑫万利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鑫万利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
况。
2、鑫万利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与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后,鑫万利仍然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鑫万利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鑫万利将遵守其作出的
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鑫万利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
面不会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