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
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公司股东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通博远”)计
划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430,000股(占本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前股
本比例为1%)。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恒通博远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
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7,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88%。
公司于近日收到恒通博远出具的《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2020年4月13日,恒通博远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
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0/14-2020/4/13 73.27 70.2310 0.485250
恒通博远
大宗交易 2019/10/14-2020/4/13 0 0 0
合 计 - - 70.2310 0.485250
注:恒通博远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累计减持 22,500 股,减持比
例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前股本的 0.015734%;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累计减持 679,810 股,减持比例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后股
本的 0.469516%;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恒通博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
计减持 702,310 股,减持比例为 0.485250%。
股东恒通博远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
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截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恒通博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的次数为 24 次,减持的价格区间 62.93 元/股到 92.62 元/股,累计减持 702,310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0.485250%。
本次减持后, 恒通博远持有公司股份 7,239,4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的 4.9999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7,941,757 5.553676 7,239,447 4.999981
恒通博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41,757 5.553676 7,239,447 4.9999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前股份数,
以总股本143,000,001股为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份授予后的股份数,以总股本144,789,501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恒通博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恒通博远作出的相关承诺
的情况。
2、恒通博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