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
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公司股东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通博远”)计
划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430,000股(占本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前股
本比例为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恒通博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2020年1月13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
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恒通博远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17,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8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0 月 14 日 68.83 417,910 0.2888%
恒通博远 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
合 计 - - 417,910 0.2888%
股东恒通博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期间,恒通博远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次数为 16 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62.93 元/股到 77.60 元/
股,累计减持 417,910 股,减持比例为 0.2888%。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之外,股东恒通博远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披露减持公告后
未发生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注:恒通博远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累计减持 22,500 股,减持比
例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前股本的 0.0157%;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累计减持 395,410 股,减持比例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后股本的
0.2731%;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恒通博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
417,910 股,减持比例为 0.2888%。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7,941,757 5.55% 7,523,847 5.20%
恒通博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41,757 5.55% 7,523,847 5.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恒通博远于2019年9月13日披露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44,789,501股。因此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
予前股份数,以总股本143,000,001股为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后的股份数,以总股本144,789,501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恒通博远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恒通博远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
况。
2、恒通博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后,恒通博远仍然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恒通博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恒通博远将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恒通博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