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于2019
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9),公司股东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
通博远”)计划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股(占本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比例为1%)。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恒通博远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4月27日期间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0,000股,占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的0.30%。
公司于近日收到恒通博远出具的《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2019年6月12日,恒通博远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
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3月14日至 99.07 340,000 0.309
恒通博远 2019年6月12日
合 计 - - 340,000 0.309
注: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恒通博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
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5月7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19年5月8日为除权除息日,以
公司股本总数110,000,001股为基数。恒通博远上述股份减持行为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
派前完成,即恒通博远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累计减持340,000股,减持比
例为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的0.309%。
股东恒通博远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
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截至2019年6月12日,恒通博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的次数为15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92.23元/股到106.34元/股,累计减持
34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的0.309%。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恒通博远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
计算的累计减持比例为0.309%,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7,941,757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5.5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6,449,044 5.86 7,941,757 5.55
恒通博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49,044 5.86 7,941,757 5.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权益分派前股份数,以总股本110,000,001股为
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权益分派后的股份数,以总股本143,000,001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恒通博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恒通博远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恒通博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
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