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4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
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
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亚萍,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俊超,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亚萍、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俊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