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676,565,919.9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83,842.6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扣减当年
已分配的利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16,563,200.10
元。
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207,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9,641,519.20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