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6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7,249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78%,回购价格为16.23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442,251.27元。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348,277,595股减少至
348,250,346股,注册资本由348,277,595元人民币减少至348,250,346元人民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 司进行回购注 销。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11,650股,回购价格为16.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上述11,6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7、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成就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27,249股,回购价格为16.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7,249股,回购价格为16.23元/股,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二/(三)项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249股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依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六/(一)项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时,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额。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6.59元/股;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321,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7,819,600.00元(含税);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
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700,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2,586,044.10元(含税)。
因此,本次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6.23元/股。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目前回购价格计算,本次回购金额为442,251.27元。
(四)验资情况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38号《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8,277,595股减少至348,250,346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8,277,595股变更为348,250,346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86,754,981 24.91% -27,249 86,727,732 24.90%
股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 965,131 0.28% -27,249 937,882 0.27%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61,522,614 75.09% - 261,522,614 75.10%
股
三、总股本 348,277,595 100.00% -27,249 348,250,346 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