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美珍女士女儿蒋婉同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余仲先生实际控制的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5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50%);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74,1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1.5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梁美珍女士女儿蒋婉同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50,0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1.0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余仲先生实际控制的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恒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伟业”)、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兴远业”)、平潭鼎兴伟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兴伟业”)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5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50%);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7,0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1.00%)。
2021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美珍女士、蒋婉同女士、恒兴伟业、弘兴远业、鼎兴伟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总股
称 (元/股) (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9/2至2021/11/23 147.33 1,518,101 0.44%
梁美珍
大宗交易 2021/11/5至2021/12/1 113.55 1,714,400 0.49%
蒋婉同 大宗交易 2021/9/24至2021/11/4 118.52 3,550,000 1.02%
恒兴伟 集中竞价 2021/9/9至2022/2/23 150.94 613,000 0.18%
业 大宗交易 2021/11/4至2021/12/2 110.48 389,200 0.11%
弘兴远 集中竞价 2021/12/15至2022/1/14 119.10 358,600 0.10%
业 大宗交易 2021/12/1至2021/12/2 111.53 288,100 0.08%
鼎兴伟 集中竞价 2021/9/9至2022/2/23 149.16 111,300 0.03%
业 大宗交易 2021/11/4至2021/12/1 110.37 123,400 0.04%
(注:梁美珍女士、蒋婉同女士、恒兴伟业、弘兴远业、鼎兴伟业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现总股本 占现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450,650 8.17% 25,228,149 7.24%
梁美珍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12,663 2.04% 6,314,537 1.81%
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37,987 6.13% 18,913,612 5.43%
合计持有股份 14,225,325 4.08% 10,675,325 3.07%
蒋婉同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225,325 4.08% 10,675,325 3.07%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690,000 1.06% 2,687,800 0.77%
恒兴伟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0,000 1.06% 2,687,800 0.77%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424,000 0.70% 1,777,300 0.51%
弘兴远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24,000 0.70% 1,777,300 0.51%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945,840 0.27% 711,140 0.20%
鼎兴伟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5,840 0.27% 711,140 0.20%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注: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由于减持期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650 股,公司总股本由原 347,700,245 股减少至 347,688,595 股;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由于减持期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 347,688,595 股增加至 348,277,595 股;2、梁美珍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已包含减持期间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的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均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梁美珍女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因操作失误构成短线交易,具体详见公
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梁美珍女士、蒋婉同女士、恒兴伟业、鼎兴伟业、弘兴远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