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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4 深市 捷佳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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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2

捷佳伟创: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仲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249 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6.2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8,879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48,277,595 股的 0.100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根据上述内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及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左国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补选余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左国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李时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时俊先生因年龄及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时俊先生将在公司担任战略研究办公室主任及荣誉董事,并在公司战略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拓展等方面继续为公司做出贡献,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同意聘任余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总经理后余仲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聚合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关联董事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
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变更或终止等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金账户的相关手续及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信托机构的选择、变更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
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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