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美珍女士女儿蒋婉同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余仲先生实际控制的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李时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股份减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以下简称“调整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5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50%);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74,1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1.5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梁美珍女士女儿蒋婉同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50,0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1.0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余仲先生实际控制的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恒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伟业”)、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
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兴远业”)、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兴伟业”)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5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50%);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7,0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时俊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自调整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29,9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99%)。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美珍女士、蒋婉同女士、恒兴伟业、弘兴远业、鼎兴伟业、李时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止目前,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现总股
称 (元/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9/2至2021/11/23 151.43 1,518,101 0.44%
梁美珍
大宗交易 2021/11/5 118.52 500,000 0.14%
蒋婉同 大宗交易 2021/9/24至2021/11/4 118.52 3,550,000 1.02%
恒兴伟 集中竞价 2021/9/9至2021/11/23 154.28 569,200 0.16%
业 大宗交易 2021/11/4 109.76 236,000 0.07%
鼎兴伟 集中竞价 2021/9/9至2021/11/23 152.90 103,800 0.03%
业 大宗交易 2021/11/4 109.76 80,000 0.02%
李时俊 集中竞价 2021/11/29至2021/11/30 127.58 57,400 0.02%
(注:梁美珍女士、蒋婉同女 士、恒 兴伟业 、鼎兴 伟业及李 时俊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弘兴远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现总股本 占现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450,650 8.18% 26,432,549 7.60%
梁美珍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12,663 2.05% 5,094,562 1.47%
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37,987 6.14% 21,337,987 6.14%
合计持有股份 14,225,325 4.09% 10,675,325 3.07%
蒋婉同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225,325 4.09% 10,675,325 3.07%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690,000 1.06% 2,884,800 0.83%
恒兴伟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0,000 1.06% 2,884,800 0.83%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945,840 0.27% 762,040 0.22%
鼎兴伟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5,840 0.27% 762,040 0.22%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424,000 0.70% 2,424,000 0.70%
弘兴远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24,000 0.70% 2,424,000 0.70%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3,719,602 3.95% 13,662,202 3.93%
李时俊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29,901 0.99% 3,372,501 0.97%
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89,701 2.96% 10,289,701 2.96%
注:1、2021 年 10 月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由于减持期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650股,公司总股本由原 347,700,245股减少至 347,688,595股;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均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蒋婉同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余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梁美珍女士、蒋婉同女士、恒兴伟业、鼎兴伟业、弘兴远业、李时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